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山清林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执法监督处 | 发布时间: 2023-12-11 | 27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8月-11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管理局、分局和管理站积极行动,全力推进,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专项行动期间,各分局共立案侦办保护区内违法案件239起,处罚金额共计90.89万元,出动执法车辆1300余次,出动人员4300余次,严厉打击了涉林涉猎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查整治了毁坏占用林地草地,采石挖沙、采矿探矿、建坟修墓等破坏山体、河道以及违法违规生产作业、野外用火、放牧等破坏森林草原和水源涵养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震慑了保护区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维护了保护区自然资源安全。


与当事人现场签署《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决定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共同成立了“双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双清”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全面清查,要求各分局、管理站进行全天候、全地域、全方位拉网式清查整合,对各类非法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三是坚持联合行动,管理局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犯罪行为,依法有效保护林业和草原资源,共同维护保护区生态安全。四是坚持宣传引导,发放宣传单1900余份,张贴、书写标语97条,出动宣传车辆110余次,教育引导保护区群众自觉配合支持专项行动。


向处罚当事人宣读行政法律条文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多措并举,在巩固“双清”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持续推动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