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文件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执法监督处 | 发布时间: 2022-09-28 | 13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分局、处室:

为规范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彰显行政执法效果, 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022 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管理局将根据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行后的实际效果,结合各分局的工作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适时对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进行修改、调整。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大青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细则

2.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022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