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督导调研活动

来源: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刘梦全 | 发布时间: 2022-02-21 | 7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各级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2022年2月8日至14日,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导调研组,深入各分局及管理站进行督导调研,认真听取各分局及管理站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了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管理局副局长浩仁塔本在参加呼市分局座谈会时强调,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内容。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保护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牢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在乌兰察布分局及上高台管理站、卜洞管理站召开座谈会


在包头分局召开座谈会






在呼和浩特分局及大青山、井儿沟、五家村、五道沟、古路板管理站召开座谈会

     

       执法监督处处长魏洁分别对各分局及管理站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相关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要求各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尽快成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大青山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及管理相对人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并扎实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二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指导。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程序和移送标准,不得“以罚代刑”。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三要规范权责清单运行机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清单之内必须为、清单之外不可为。四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避免滥用执权情况发生,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度。五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按照管理局印发的“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编制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普法实施部门、普法对象和具体工作任务,并报管理局备案。六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