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摸清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情况,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各类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内蒙古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组成联合督导组,由管理局副局长、督导组副组长浩仁塔本带队,于7月5~9日深入包头市开展执法督导检查。

督导组在包头分局召开座谈会
督导组抵达后立即召开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头分局局长郑瑾琛汇报了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在听取汇报后,督导组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相关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加强保护区监管的政治责任,坚决整治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妥善处理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二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执法大队和执法中队,开展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三要跟踪检查整改问题进展,发现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序推进落实,确保问题解决到位。7月5日下午,督导组查阅了包头分局在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督导组在野外实地辅导检查
随后,督导组利用4天的时间,先后深入昆区、青山、五当召、白彦沟、马鞍山、九峰山等管理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各管理站执法队伍建设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绿盾”“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情况,保护区内新增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就下一步整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管理局执法监督处牵头负责人魏洁、森林公安局刑警队负责人张振杰和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牵头负责人郝建利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了督导检查。包头分局副局长黄建中、四级调研员翟巨英及经营管理科、各管理站和辖区政府部门负责人陪同实地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