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已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通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办护字﹝2019﹞129号)要求,现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青山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已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通过。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通知》(办护字﹝2019﹞129号)要求,现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大青山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一、公示媒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http://lcj.nmg.gov.cn/)
二、公示日期:2020年7月4日—7月10日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附件:
1.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
2.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