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包头分局近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感受宪法的力量》《我心中的宪法》和《依法执政 初心使命》等宪法宣传片,包头分局局长郑瑾琛对做好宪法学习宣传落实作了讲话。
为迎接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好宪法宣传周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包头分局近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感受宪法的力量》《我心中的宪法》和《依法执政 初心使命》等宪法宣传片,包头分局局长郑瑾琛对做好宪法学习宣传落实作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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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追求和共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宪法具有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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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瑾琛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和维护宪法尊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以这次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更加了解宪法、遵守宪法、使用宪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更好的推动“八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要把宣传宪法和宣传保护区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不断提升保护区周边村民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大青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在依法推进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奠定扎实的宪法基础。
通过此次学习,包头分局全体职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使用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