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第三季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执法监督处 | 发布时间: 2026-09-24 | 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大青山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乌兰察布分局及其所属管理站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三季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在乌兰察布分局上高台管理站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工作组由管理局执法监督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聚焦保护区行政执法重点环节,采取查阅资料、核对台账、抽查案卷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执法中的实际问题,推动执法工作质效提升。


一是聚焦日常行政执法履职情况。重点对乌兰察布分局及所属管理站法定职责落实和执法行为合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日常巡护巡查、违法行为查处、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开展情况,要求进一步压实执法责任,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是聚焦行政执法文书管理使用情况。逐项核对自治区林草局委托事项执法文书领取、使用、作废及剩余情况,重点检查文书管理台账是否健全、领用手续是否规范、作废文书是否按要求归档,要求做到全流程留痕、全链条可溯,严防管理不规范、底数不清等问题。


三是聚焦案件数据录入及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案件在各平台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情况,要求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到应录尽录、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经检查,工作组对乌兰察布分局及上高台管理站、卜洞管理站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同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工作组要求,要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准确把握保护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执法质效。


通过此次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基层执法工作情况,提出了规范执法要求,也分享了好的经验做法,达到了“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以查促优”的预期效果,助力保护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