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赴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走访调研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执法监督处 | 发布时间: 2026-04-27 | 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年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萨仁一行到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实地踏勘、座谈交流,全面了解保护区法治建设、保护管理等工作。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萨仁主任一行走访调研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调研组先后前往新城区保合少镇黄花窝铺高山草原区域,详细了解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和保护区进出车辆、人员的管理情况,重点查看保护区生态观光旅游开展情况,深入探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良性互动的实践路径。针对保护区管护重点难点问题,现场查看违法放牧对生态植被的影响,了解保护区行政执法现状。随后还参观了管理局宣教沙盘室,观看了保护区建设及禁牧监管汇报视频,全面了解保护区资源保护、科普宣教、生态旅游、行政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一行参观管理局宣教沙盘室


在走访座谈会上,管理局局长牛喜山表示,此次立法调研是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调研组一行务实的工作,既是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对保护区长远发展在法治建设上的有力支持。管理局将全力配合立法工作,客观反映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期盼通过此次条例修订,进一步规范大青山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促进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大青山生态保护和国家公园创建筑牢法治根基。管理局副局长乌恩图代表大青山管理局作了工作汇报。


座谈会现场


调研组对保护区管理局长期以来在生态保护、行政执法、生物多样性恢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大青山是内蒙古中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条例修订将立足跨市域管理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原则,聚焦权责划分、执法保障、生态移民、资金投入等核心诉求,完善法规条款、压实各方责任,切实以良法促善治,为保护区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斯琴毕力格,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致新、法规二处处长李冬松、干部霍雨佳陪同走访调研。


管理局局长牛喜山、副局长乌恩图、经营管理处处长邹晓林、科研监测处处长张俊华、执法监督处负责人刘梦全,呼和浩特分局局长特木其勒、副局长郝来宝参加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