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集装箱采购)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比价采购,诚邀具有相关业务的单位前来参加报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集装箱采购)占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
(二)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人名币6.5万元(超过此报价视为无效)
(四)比价时间
2025年11月25日上午9:30。
(五)比价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树贵街6号),七楼会议室。
二、提供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集装箱采购),对占用保护区实验区的8处编制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
(二)采购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集装箱采购)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结束。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9:30(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715办公室。
(三)报价材料组成
供应商需相关根据要求,提供以下报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办理,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证书(自愿)。
3.营业执照。
4.《报价函》。
5.相关业绩:可选择性提供其它调查、设计、规划相关业绩材料。
6.密封要求:所有报价材料必须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包封上应清晰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按印签名、联系电话等,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其他说明
1.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一经采购方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随意报价而影响采购方实际工作需要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将作为承揽协议的组成部分。
4.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方负责解释。
四、成交原则
(一)以供应商所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由各供应商所提供资质级别,资质证书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报价与纸质证书均相同,则由评审小组综合所提供材料及供应商业绩后,投票决定。
(二)评审小组由采购方组织3人以上的工作人员组成。
(三)评审程序:本次比价采购的评审工作将在报价截止后,由评审小组集中进行。评审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提交的书面报价材料进行评审,所有问题均以提交的书面材料为准。
五、服务合同签订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协商签服务合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下一顺位候选方为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的服务合同不得对比价公告所要求内容和中标供应商所递交材料作实质性修改。任何一方不得提出无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服务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官网(https://daqingshan.net.cn/)发布,其余媒介转发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高志峰
联系电话:0471-3391376;158483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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