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典型的南方集体林区省份,全省林地面积1.4亿亩,其中集体林地1.3亿亩,占比92.8%。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林地确权面积11889.36万亩、发证面积11878.61万亩,共发放林权证374.1万本,确权率和发证率均为92.2%,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后,为持续答好“林改四问”,湖北围绕政策支撑、林权管理、盘活林权、试点示范、产业发展五大维度发力,取得多方面突破,为林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谋划,构建政策支撑体系
2024年6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积极稳妥”作为深化改革总原则。针对《实施方案》九大重点任务,省林长办配套制定印发了《重点任务清单》,梳理出37项具体工作、97项落实举措,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省林业局印发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举措;分专项印发了加强森林经营、规范优化林木采伐管理、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建设等3份文件。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湖北省林业局印发了《湖北省盘活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改革试点方案》,将盘活集体林权作为重要改革内容。
源头抓起,夯实林权管理基础
一是强化林权管理。出台“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行政许可审批办法;在5个县开展集体林权合同管理试点,推广使用《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完善集体林权管理有关制度。连续两年举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编制了《湖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辅导材料》,通过《中国绿色时报》《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二是加强林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以武汉农村产权交易所为依托,推进全省林权交易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开发了全省林权综合监管系统,17个市(州)和7个县(市)实现了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林权流转业务办理周期较以前缩短60%以上,提升了林业资源配置效能。四是强化纠纷调处。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平安湖北建设考评体系,建立林权流转纠纷调处台账,依法依规做好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全省未发生因林地承包经营纠纷50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
多元推动,全面盘活集体林权
一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国有平台收储、龙头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带动、村集体合作经营、大户合作经营等多种集体林经营模式,通过制度、模式和技术等手段创新,完善联农带农利益机制,激活集体林资源、提升集体林效益。谷城县堰河村成立生态旅游经济专业合作社,村民全部参股,2024年合作社纯收入320万元,分红比例达55%。二是改善营商环境,保障林权所有者权益。支持达到一定规模的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采伐年龄限制,探索人工商品林按面积审批采伐试点,对适用承诺制的15立方米以下人工商品林采伐申请,免伐区调查设计、免伐前查验,直接审核审批,提高林业经营者自主经营积极性。三是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构建“生态价值转化+产业链金融+普惠服务”的特色融资体系。截至2024年底,全省投保森林面积5937.26万亩,年度保费总计9415.16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20亿元,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余额达15亿元,天然林与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贷款累计发放8亿元。
加强指导,抓好试点示范工作
指导咸安区和鹤峰县作为全国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改革试点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按时间节点高效有序完成试点任务,两县(区)改革经验分别入选全国18个典型案例。同时,在7个市、县开展“三权分置”改革、林木采伐管理、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森林经营、生态价值转化等省级改革试点任务。经专家论证、省局审查后,另有16个市级试点稳妥推进。截至目前,多地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省林业局印发全省林业碳票工作指南和方法学,宜昌、恩施等地成功发行“司法认购碳汇”“旅游碳中和”“集体林碳票开发”等多种林业碳票并进行交易。恩施州出台林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黄冈市依托国有平台组建四大乡村振兴平台公司,建立“国有公司+乡镇+强村公司+农户”上下联动、利益联结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集体林权收储、流转、开发;恩施市出台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与处置管理办法;竹溪县双竹林场探索经营性收入激励机制改革试点。黄梅县国有五祖寺林场“五轮驱动”推进场村合作,入选第五批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十堰市坚持改革赋能打造“山水共治”样板,入选第六批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目标牵引,林业产业质效双升
两年来,湖北省以深化林改为牵引,推进“三绿”并举、“四库”联动,林业产业规模、市场主体、特色品类均有较大发展。202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5751.4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50.2%;经济林、森林康养旅游产值均超千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3843.41亿元,同比增长9.2%;印发了《湖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南》,林下经济正朝千亿元产值大关迈进;培育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611家、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逾1.3万个,成为带动林农增收的主力军。
下一步,湖北省将以持续答好“林改四问”为导向,在6个方面进一步攻坚: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持续完善林权管理制度,出台全省集体林权管理相关指导性文件。将全省集体林权信息管理系统集成融入省局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完成从省到县(市)的林权登记与林权管理数据互联互通。
二是创新绿色金融。与财政、金融、银行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集体林权绿色金融支持办法。
三是强化服务支撑。持续打造完备的林权服务支撑体系,依托汉交所,打造全省联网的林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明确乡镇林权服务机构和职能,打造林农服务之家。
四是深化机制创新。持续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尤其是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上大胆探索,激活集体林资源、提升集体林效益。
五是妥善化解纠纷。坚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发现和化解林地承包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六是激活发展动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强化品牌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提升林业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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