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步法”扎实推进工龄认定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人事教育处 | 发布时间: 2025-11-11 | 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年来,大青山管理局紧紧围绕工资制度及相关政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创新实施“四步法”,认真做好管理局系统工龄认定工作,有效保障职工权益。


一、“清单化”规范审批流程


明确工龄认定审核程序,对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前具有不同工作经历的人员,分类明确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符合条件人员提交本人工龄认定申请、填写参加工作时间审定表,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资料,由人事教育处统一收集汇总,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提交工龄认定报告。


二、“多维化”严格资格审查


严格遵循工作经历真实、档案记载真实、审查资料真实的原则,多维度核实相关信息:通过社保缴费记录核实参保情况,通过干部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核实工作经历,重点审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是否一致、工作年限是否满一年以上等关键信息。对存在特殊情况的工龄认定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确保工龄认定结果符合政策规定。


三、“全程化”做实结果运用


建立工龄认定材料文档,对已办结的工龄认定材料建档留存。及时保障工资待遇兑现,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工龄认定-工资套改-工资审批”全流程跟踪提醒。通过核实工龄认定前取得的最高学历,参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逐一核对劳动合同、社保、养老证明等材料,明确计入考核的工作年限,确定级别工资;以工龄认定批复为依据,精准核准起薪时间,确保流程明确、操作规范高效有序。


四、“精细化”改进服务方式


树牢服务意识,持续优化工龄认定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做好各类工作经历人员的工龄认定工作。针对个别人员工龄间断等特殊情况,主动协助查找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共补充完善1000余份零散材料归档,逐一审核内容并及时归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年完成各管理站新考录人员共39人的工龄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