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助力保护区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5-09-02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万家沟管理站党支部积极按照上级党委要求,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并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实际动力,推动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学习教育过程中,万家沟管理站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万家沟管理站执法大队积极参加学习,深刻领会其内涵,切实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队员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各类违规行为。


在具体执法工作中,万家沟管理站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以2023年3月24日发现的两起在保护区违法放牧事件为例,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亮证后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随即进行立案查处。执法人员先后给当事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两起案件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2023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进行催告,经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万家沟管理站在向上级请示汇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11月8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顺利推进,其中一起案件的罚款与滞纳金已于2024年1月19日汇入执法机关指定账户,另一起案件也于2025年8月21日全部结案。整个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充分体现了万家沟管理站执法大队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后,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规范的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


通过这两起案件的查办,不仅强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也为建设法治保护区奠定了坚实基础。万家沟管理站执法大队将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安全,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以优良作风推动保护区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