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编办与自治区林草局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召开禁牧执法座谈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资源保护处 | 发布时间: 2025-06-18 | 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5年6月10日,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党委编办、林业和草原局,相关旗县、乡镇等有关人员在大青山管理局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大青山管理局局长牛喜山主持。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各方代表围绕在保护区内开展禁牧执法,清理扎场和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履职事项清单开展了深入交流。


自治区林草局人事处处长杨磊指出,做好禁牧工作有利于推动生态屏障建设,对于大青山保护区和当地政府均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与草原监督处等部门的交流探讨,按照《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事权限清单》(内机编办函﹝2021﹞110号)精神,相关责任方认真履行职能,共同做好禁牧工作。


自治区党委编办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海银讲话


自治区党委编办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海银指出,属地政府要坚持清单“一地一策”,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妥善解决在大青山保护区违法放牧问题,要主动作为,与大青山管理局在禁牧、处罚、应急管理、资源保护、监测环境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大青山保护区的资源管好护好,为群众谋取更多的生态福祉,更好地促进地方发展。武川县要站在守护呼和浩特“母亲山”的角度,做好清单的研究编写工作,推动禁牧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大青山管理局局长牛喜山表示,管理局系统将会持续自我加压,依法依规认真开展禁牧执法工作,确保禁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也希望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合力推进禁牧工作,促进大青山生态持续向好,让更多群众享受保护区生态建设成果。


据保护区禁牧工作动态监管台账显示,自2020年8月以来,通过保护区管理局系统不懈努力,牲畜数量压减69.16%,今年压减目标为20%。


自治区党委编办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海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处长杨磊、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副主任孟繁中、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瑞军、武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杰,及自治区党委编办政策法规处、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处工作人员,管理局部分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呼和浩特分局负责人,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有关乡镇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