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多措并举强化执法监督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5-05-26 | 3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护区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2025年作为保护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年,全年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为大青山保护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促进监督常抓长治。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年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实施方案》(内大保发〔2025〕37号),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等工作任务,旨在进一步促进保护区机构全面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强化季度执法监督,2025年第二季度赴3个分局11个管理站,围绕行政处罚案件查处、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录入、执法规范三项制度落实、案卷文书管理与制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抽取7个已办结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逐项记录存在问题,形成问题台账,进行反馈整改。


在呼和浩特分局万家沟管理站执法监督检查

在包头分局青山管理站执法监督检查

在乌兰察布分局卜洞管理站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三是专项督查指导,做好信息公示问题整改。对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林草局关于“十公示”信息补录进行专项督导,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自查工作的通知》(内大保发〔2025〕28号),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群,要求3个分局及所属各管理站专人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信息录入、审核及报送工作,进一步梳理排查了2021年1月1日以来管理局系统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信息,督促各分局、管理站集中补报前期漏报、错报的246条信息,按时报送增量信息。截至目前,向相关部门报送2021年以来行政处罚信息1650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行政征收信息23条。


下一步,管理局将以保护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年为抓手,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改进保护区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