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了2024年林长制督查考核结果,内蒙古自治区继2023年后再次被评为林长制督查考核优秀等次。兴安盟、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分别被评为2024年林长制激励表扬市县。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聚焦管林、造林、护林、兴林、用林,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超额完成“三北”工程年度任务,持续推动生态价值转化,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聚焦“管林”精体系。通过召开林长制会议、签发总林长令、发布工作要点等方式,推动林长制落地落实。自治区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分赴各盟市督导“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自治区林长办以督办函等形式加强督促,确保各级各地履行好林长制职责。聚焦“造林”筑屏障。全年完成防沙治沙1954万亩、造林659万亩、种草改良1923万亩,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13%、211%和148%。建立五级书记抓治沙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配套为辅、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广机械治沙和科技治沙,积极推广“以路治沙”模式和省际、盟市间联防联治模式。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成效显著。聚焦“护林”强监管。在17个旗县开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草畜平衡指数全部降至10%以下。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体系,指导各地组建林草执法中队46支。非雷击火灾起数和面积分别下降79%和97%,境外火“零入境”,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5751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28%。高质量完成林草湿荒普查试点工作,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大青山、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聚焦“兴林”促改革。深化林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高质量推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手续办理的政策措施,933个重大项目林草手续全部办结。推动集体林改向纵深发展,自治区林草局指导准格尔旗开展全国林权登记质量增效试点工作,指导喀喇沁旗、和林格尔县开展集体林改试点。推进林业资金审计等问题整改,开展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违法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破坏林草资源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聚焦“用林”助发展。形成林草碳汇“146”工作模式,全年完成碳汇交易86.1万吨,实现碳汇价值3333.5万元。出台林草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林草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同比增长15%。
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早谋划、早部署,及时召开林长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工作。自治区两位总林长签发总林长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林长制工作要点》,从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抓好林草生态建设、创新资源保护举措、深化林草领域改革发展、保障林草资源供给5个方面明确了2025年林长制18项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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