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市林草局日前联合发布通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开垦林地行为,严厉打击以任何形式破坏湿地行为,严厉打击在休牧期、禁牧区放牧、超载过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破坏自然保护区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林地更新造林前种植任何农作物行为。
通告还要求,依法履行违法地块植被恢复责任,涉及违法开垦、破坏林地草原地块的责任人,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植被恢复并通过验收。对未按时恢复的责任人,将依法强制执行。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旗(县、区)公安(分)局、林草局和属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大休牧期、禁牧区放牧、超载过牧,毁林毁草毁湿开垦,采伐迹地不及时更新造林,违规林粮间作,不及时恢复违法地块林草湿植被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顶风作案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