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3月27日赴五道沟管理站、古路板管理站开展第一季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管理局执法监督处两名执法监督人员和法律顾问组成工作组,围绕保护区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开展情况、联合执法行动情况、执法规范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案卷文书制作情况、案卷法治一体化平台录入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在呼和浩特分局五道沟管理站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在呼和浩特分局古路板管理站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保护区管理机构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基本得到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较大提高,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公示及时。但是还存在案卷制作有瑕疵、执法细节把控不到位、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公示有缺漏等问题。工作组反馈现场检查情况,并与管理站执法人员围绕保护区行政执法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工作组就保护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与属地政府执法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针对保护区内违法行为齐抓共管,确保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开展。二是认真进行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和案卷法治一体化平台录入,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三是要落实“十公示”工作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保证报送信息准确,坚决杜绝数据迟报、错报、漏报、瞒报。四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执法人员办理案件时要2人以上,亮证执法;要按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保证证据合法有效;要注重执法形象与文明执法;要严格适用法律,确保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既不能轻纵违法行为,也不能过度处罚;要保持公正廉洁,决不能与违法人员同流合污、内外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