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导向,实现保护区资源永续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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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