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执法监督处 | 发布时间: 2025-02-19 | 72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了提高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为导向,实现保护区资源永续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2025年3月19日。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崔雨

联系电话:3395756

电子邮箱:dgjzfjdc@163.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树贵街6号


附件:https://pro1cdac505-pic2.ysjianzhan.cn/upload/av3c.docx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