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牛喜山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呼和浩特分局规范发展生态旅游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呼和浩特分局近年来规范发展生态旅游的工作汇报。办公室、党群工作处、资源保护处、经营管理处、生态修复处和执法监督处分别结合处室职责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在不影响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推动保护区面向社会开放,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建设成果。各分局、处室一要积极探索新的协作模式,充分发挥保护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规范发展生态旅游业。二要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编制呼和浩特辖区《生态旅游方案》,明确开放区域和管理措施等。要主动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确保方案与地方国土空间布局及生态旅游规划相衔接。三要加强区地协调建立健全生态旅游联合管理机制,避免多头管理,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迟晓旭,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建和,党委委员、副局长乌恩图,二级巡视员浩仁塔本和党群工作处、办公室、资源保护处、经营管理处、生态修复处,呼和浩特分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2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