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森林资源 深化集体林改建新功 ——访安徽省林业局副局长周乐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 作者:王燕舞 | 发布时间: 2024-10-10 | 86 次浏览 | 分享到:

安徽是我国集体林区重点省份,集体林地面积占比在93%以上。


2006年,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试点,2007年全省推开,2010年基本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盘活了森林资源,释放了发展潜力。


当前,全省集体林地流转面积90万公顷、流转率25%。2024年7月20日,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全省集体林改再出发、建新功。


《中国绿色时报》:《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哪些突出亮点?


周乐:实施方案是安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集体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突出亮点有4点。


一是多举措促进集体林业高效经营。在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聚焦“国有+集体”,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全面加强场村合作。在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方面,明确森林经营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对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且据此审批。在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方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对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二是多渠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支持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开展公益林分类补偿试点,探索实行差异化林业生态补偿。在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建设方面,构建符合安徽省实际的林草碳汇模型及参数,推动碳汇林建设,制定全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


三是多方式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以竹代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对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以林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四是多元化加强林业金融服务能力。在优化林权信贷服务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党建引领·码上办”涉林贷款、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开发木本油料、毛竹、林下经济等涉林、宜林专属金融产品。在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方面,支持保险机构推行“林长制护林保”,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毛竹目标价格、油茶等特色林业保险,试点开发森林和湿地碳汇保险、林业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


《中国绿色时报》: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工作”。请问有哪些具体做法?


周乐:今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林业局印发《安徽省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持续强化林地占补平衡的政策供给,做到精准施策,创新落实机制。


一是建立林地储备机制。各地在非林地上组织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每年划定两次补充林地,经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入库管理,组织造林,通过国土年度变更调查调整为林地。目前,全省已划定补充林地24680公顷,审核入库20096公顷。


二是实施以补定占机制。占用林地须按照“先补后占、以补定占”原则,补充与所占林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可以长期稳定的土地,落实林地占补平衡。


三是落实指标管理机制。根据补充林地面积获得占补平衡指标,用于占补平衡核算。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使用林地定额时,须匹配同等数量的占补平衡指标,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暂停林地项目审核。截至目前,全省共使用占补平衡指标7950公顷,尚结余12146公顷,基本满足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占补平衡需要。


四是施行指标交易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通过交易方式获取占补平衡指标,市域范围内难以实现的,由省级统一组织跨市交易。


五是探索信用额度管理机制。允许通过一定方式获取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信用额度,以信用额度透支使用林地占补平衡指标,缓解项目及时落地建设需要。


《中国绿色时报》:安徽围绕“林改四问”,着力破解哪些问题以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


周乐:安徽省聚焦“林改四问”,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着力破解林权碎片化问题。推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与林业“三变”改革有机结合,总结推广宁国等地“小山变大山”改革模式,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提高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


二是着力破解生态产品价值转换路径不畅问题。科学划定公益林范围,合理开发公益林资源,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落实好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政策,改进林木采伐方式,足额满足林业经营者采伐需求。制定全省碳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建设。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着力破解林业保护发展政策性体系不健全问题。积极探索差异化补偿,完善纵向、横向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带动周边乡村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配套制度,创新林业金融产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林权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妥善解决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推动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财产权益。


《中国绿色时报》:请问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重点在哪些方面进行突破?


周乐:下一步,安徽省将精心谋划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安徽“特色动作”,聚焦“森林经营、国有+集体、林票+碳票”等领域重点突破,努力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


一是开展全生命周期森林经营。提出全生命周期森林可持续经营理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分类经营、规划方案、基础支撑3个体系,探索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今年,安徽在16个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3441公顷的基础上,扩大至35个试点、5382公顷。


二是推进“国有+集体”场村合作。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为主线,以绿美林场建设为抓手,采取场村合作模式,研究制定《安徽省“国有+集体”场村合作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拓展场外造林、合作经营、委托代管、项目带动、技术服务等资源培育模式,带动集体林经营水平提升。


三是做好“林票+碳票”文章。提出森林“摇钱树”、湿地“聚宝盆”、碳汇“印钞机”三位一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支持林业大县积极探索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研究开发债权式林票试点。一体推进CCER、ACER、碳普惠项目开发,编制全省林业碳汇发展规划,出台省级林业碳票管理办法,力争年底前完成首单CCER项目开发申报、首笔省级林业碳票交易。(王燕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