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召开执法执勤工作座谈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发布时间: 2024-09-26 | 1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提高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效率,明确线索和案件移交程序,9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联合召开执法执勤工作座谈会。


会议现场


会议围绕“加强大青山保护区执法执勤与行刑衔接,共筑生态安全屏障”主题展开,分析保护区执法执勤、行刑衔接工作现状,探讨如何更好地合作,提高执法效率,共同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会上,各分局执法科科长和大青山、九峰山、上高台管理站站长就执法执勤需求、困难以及行刑衔接基本情况进行了发言。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案件办理科、督察法制科分享了联合执法执勤和刑事案件处理的经验与问题,并对《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草原林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中有关案件移交程序的规定作了详细说明。


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政委杨波表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生态保护上目标一致。2024年,双方已建立联合执法执勤工作机制,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执勤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执法执勤人员下一步增强生态保护大局意识,履行好各自职能,持续加强协作力度,打好破坏生态环境治理组合拳。加强信息深度共享,推动视频监控系统等接入,实现信息数据采集共享,以信息化赋能大青山生态保护。推进行刑衔接意见落实,强化立案意识和证据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为涉刑案件移交办理做实基础工作。


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乌恩图强调,各分局和管理站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职尽责,落实大青山生态环境的保护监管责任。加强与森林公安局的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执勤活动,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更加高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作用,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及侦查中遇到的难题,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执法巡查,严格规范执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大青山自然资源保护的法治意识。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对于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执法执勤工作、提高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会议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乌恩图主持。管理局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分局分管副局长、执法科科长、管理站站长以及法律顾问,大青山森林公安局政委杨波、案件办理科、督察法制科等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