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谋划实施了“八八战略”,强调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2006年9月27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中国绿色时报》发表题为《建设新农村林业肩负重要使命》的署名文章,明确提出要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这为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那么近年来,浙江又是如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的呢?
《中国绿色时报》:浙江的改革有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陆献峰:近年来,浙江省持续探索和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有力促进了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繁荣,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可概括为“651”。
“6”即六个全国率先。
一是率先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把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已在全国推广。
二是率先开展林业股份制合作模式,总结提炼了以安吉为代表的毛竹股份合作制、以浦江为代表的林地股份合作制、以丽水为代表的股份制家庭林场、以庆元为代表的国乡合作经营等模式,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
三是率先开展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探索出了南方集体林地区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新模式,“钱江源国家公园候选区集体土地地役权改革的探索实践”成功入选2021年在云南举办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生物多样性100+全球特别推荐案例”。
四是率先破解林权抵押贷款难等问题,目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基本覆盖了省内所有林区县,贷款银行已扩展至16家银行。2024年全省林权抵(质)押贷款新增发放金额19.16亿元,季末贷款余额80.79亿元,林业碳汇贷款季末余额4.71亿元。
五是率先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探索出了公益林资源变资本的有效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金融改革与林业发展,如淳安整合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按照放大15倍向薄弱村发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统一用于投资扶贫项目,带动薄弱村集体增收。
六是率先探索商品林政策性支持保险,消除了林农后顾之忧,降低林业经营风险。2023年浙江省政策性林木保险投保面积4611.69万亩。
“5”即五大改革成果。
一是改活了机制,创新推广林业经营体制、流转机制、林业金融、采伐管理、国有林场和审批制度六大改革,开创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10多项林改标志性成果,2015年浙江省被列为全国唯一的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2023年丽水、衢州相继被列为全国林改试点市。
二是改美了生态,推动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202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61.36%,居全国第三。森林蓄积量4.26亿立方米,年均增长4.40%,是全国平均增率的1.94倍。
三是改优了产业,形成了以竹木制造、木本粮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为主导的五大千亿产业集群。2023年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6160亿元,集体林亩均产值136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
四是改富了百姓,建立了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利益联结机制。全省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林业,58个集体林重点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500元。
五是改强了保障,建立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助推了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近五年全省主动保障服务项目使用林地46.6万亩,约占新增建设用地的三分之一。
“1”即一个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浙江省组织起草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经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6月28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8月12日,浙江省林业局印发了《实施方案》改革政策清单,具体包括林业“标准地”“一股份两平台”和林木采伐等管理指导类政策10项和林间放置移动类设施、集体统管山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等试点类清单14项。
《中国绿色时报》:浙江的改革有怎么样的总体设计?
陆献峰:在改革思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改革攻坚、共同富裕、系统集成,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在改革导向上,浙江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的林改“四问”,围绕“发展林业钱从哪来?闲置在山上的林子谁来经营?如何吸引工商资本‘上山入林’?如何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生态产品价值机制如何实现?”5个核心问题,把握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促进强村富民、社会资本“上山入林”三个结果导向,完善林权制度、创新政策举措,推动林业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让政府得生态、百姓得实惠,努力发挥出林业在山区共同富裕中的突出作用。
在改革目标上,加快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走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现代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道路,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实现森林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林业一二三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林权增值途径更加多样、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强村富民。
《中国绿色时报》:具体有哪些配套的工作思路?
陆献峰:在全面贯彻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的要求,浙江提出了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12+N+X”工作思路。
一是把握“3个坚持”。坚持改革攻坚,实现生产关系调整,从一家一户经营逐步转向适度规模化经营;实现利益分配重组,做大蛋糕、分好蛋糕;实现营商环境优化,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坚持共同富裕,通过改革要让农民得利益、集体得壮大、市场得发展。坚持系统集成,树立系统观念和辩证思维,有效破解林改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二是创造“一股份两平台”。引导股份合作经营,构建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支持建立村级林业股份合作社,将分散闲置的林业资源集中连片开发经营,实现资源变资产、林权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创新林权流转收储共富机制,鼓励引导“两山合作社”、国资经营公司等国有公司建立林权流转收储共富平台,建立完善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增长机制,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创新林权交易市场机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与管理平台构建林权交易系统,探索建立林权交易事前磋商风险防范机制,健全林权资产评估和价值发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
三是优化“N”个营商环境。优化制定财政金融支持、发展要素保障、林权权益保护、市场准入机制、社会服务保障等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获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业“标准地”双向供给体系,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拓宽“X”个发展途径。坚持正确的改革方法,深化创新运用林地经营权流转、林权抵质押贷款、林业“标准地”“一股份两平台”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举措,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竹木制造、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花卉苗木等五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推进强村富民,助力林区共同富裕。
《中国绿色时报》:深化推进改革,浙江下一步有怎样的打算?
陆献峰:根据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要求,浙江省将持续深化、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开展集体林地延包,探索开展“失管山”处置路径和方法、林下空间收益权、生态征收试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进一步巩固分山到户成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出台林地流转激励政策,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支持建立村级股份合作社。同时,赋予两山合作社、国资经营公司等国有公司林权收储担保职责,鼓励各地建立林权流转收储共富平台。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开展林业“标准地”改革,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落实税费减免支持政策,优化金融服务和保障,推进林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拉动社会资本、人才“进山入林”。加强森林经营,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推广森林高质高效经营模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差异化森林经营补助政策,进一步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提升森林质量。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落实“以竹代塑”倡议,推进木本油料全产业链、竹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森林康养产业链建设,深化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加快培育“林下经济+”新业态,做大做强“浙山珍”“浙山至品”等优质林产品公共品牌等。同时,支持林业产业项目建设,可相应下调林业产业类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六大指标。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指标交易。从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有偿交易方面建立省内跨区域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调剂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碳账户、项目储备、开发与交易等管理体系,全力创建全国林业碳汇先行示范区。
浙江将通过上述举措,接续答好“林改四问”,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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