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局开展“三北”工程立法前期工作

来源:国家林草局三北局 | 作者:刘政 | 发布时间: 2024-07-30 | 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强“三北”工程高质量建设和管理、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国家林草局三北局坚持“开门立法”,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对“三北”工程建设和管理进行约束,保证“三北”工程建设长期成效。


开展“三北”工程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北”工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利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障“三北”工程建设管理。立法也是“三北”工程作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必然需求,有利于增强“三北”工程建设的持续性、完整性和整体性,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开展“三北”工程立法,更是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形成各行业、多部门、全社会共商共建共治的合力。


目前,三北局广泛征集了“三北”地区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草主管部门意见,了解各地拟通过立法工作解决的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建议。工程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践中的矛盾困难,积极建言献策,围绕项目资金、造林绿化空间、科技支撑、生态用水、成果管护等15个方面,共提出84条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下一步,三北局将根据地方反馈的主要问题,分类整理,精简汇总,深入调研,推进立法工作,做到内容科学、逻辑严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努力解决地方在“三北”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