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月,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了“守护大青山”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全面禁止牲畜返场进入保护区,清理整治进入保护区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砍伐、滥伐、盗伐林木,采石、挖沙、采集挖掘野生药材及珍贵植物,狩猎、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占用林地、宜林地、草原以及其他破坏自然资源和动植物涉嫌犯罪行为。同时,通过摸排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盲区及线路,了解掌握候鸟迁徙路线和入山人员“打卡点”,建立档案加强巡护管理,持续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
行政执法人员做现场笔录
联合执法现场
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与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助理为养殖户普法宣讲
行政执法人员驱离保护区内违法偷牧牲畜
专项行动期间,管理局系统共开展专项执法730余次、联合执法46次,出动车辆1600余车次、执法人员6300余人次,组织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4000余幅,制作宣传视频8个,发放文创产品5000余个,联合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呼和浩特市铁路运输法院在保护区执法过程中“零距离”普法等。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保持总体安全平稳,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火情;堵截外来户返场畜群70余群,驱离保护区违法偷牧牲畜1.5万余头(只),拆除扎场42个,对违法放牧、挖沙、不服从保护区管理机构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立案301起,实缴处罚金额9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67万元,“守护大青山”2024年春季专项行动取得了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