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探索进一步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1-07 | 2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森林面积3.57亿亩,全国排名第一,草原面积8.15亿亩,全国排名第二。作为林草资源大区,内蒙古林草行政执法涉及领域众多,案件类型多样,执法任务繁重,保护林草资源任务艰巨。


在森林公安转隶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内蒙古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由森林公安机关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承担,拥有森林公安执法干警5933人、草原监督执法人员1876人,年均查处林草行政案件4.2万起,对震慑、制止、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0年森林公安队伍转隶到自治区公安机关,不再履行林草行政执法职能;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被撤销,草原行政执法委托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担……这导致林草行政执法弱化、力量薄弱、专业力量短缺,国有林区林业行政执法出现“空窗期”等问题凸显,与林草资源保护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为妥善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不等不靠,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改革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林草资源监管和执法体制,努力破解林草行政执法难题。


2023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授权地方森林公安机关在授权期限内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授权大兴安岭森林公安机关行使重点国有林区林业行政处罚权,授权期限1年。常务会议后,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会商、通力配合,自治区林草局与自治区公安厅积极对接,共商授权林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023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正式印发,有效解决了林草行政执法“空窗期”问题。从当前情况看,授权森林公安行使林草行政处罚权可以解决林草行政执法“空窗期”及执法弱化的问题,但立足长远看,因授权期只有一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难题。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体系是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迫切要求。特别是总书记考察内蒙古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吹响了“三北”工程十年攻坚战的号角,赋予了林草事业新的战略机遇和发展机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为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林草保护建设赋予了新的更大的使命。在新时代大背景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更大,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亟须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炼、作风优良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为进一步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确保在授权期后从根本上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面临困难和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一方面采取以自治区政府决定的形式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草行政执法,同步探索推进组建林草行业执法队伍、完善林草行政执法体系的“两步走”措施。


2023年,自治区林草局成立专题调研组赴福建省、吉林省、山西省等先进省市以及自治区12盟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全面摸清自治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林草局和党委编制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正在研究探索进一步理顺林草执法体制,力争在授权期结束后,就完善四级林草行政执法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难题提出切合实际的内蒙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