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清山清林专项行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10-25 | 2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编前的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共同制订《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山清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8月末至11月末,在大青山保护区3个分局17个管理站全地域联合开展清山清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涉猎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清查整治毁坏占用林地草地,采石挖沙、采矿探矿、建坟修墓等破坏山体、河道以及违法违规生产作业、野外用火、放牧等破坏森林草原和水源涵养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切实维护保护区自然资源安全,深入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呼和浩特分局



“双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呼和浩特分局加大对偷牧、放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重点进山入口驻点严盯死守、加强巡查。执法人员在大青山管理站、五道沟管理站、回民区管理站、万家沟管理站、五家村管理站、井儿沟管理站等六个管理站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巡查发现的违法偷牧放牧、违规违建等行为依法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下达禁牧告知书,让其签署禁牧承诺书,责令将牲畜驱离保护区范围,限期拆除违规违建养殖设施,对阻挠执法、执意放牧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截至目前,共开展行动177次、出动车辆336台次、出动人员1774人次,查处违法偷放牧畜3020头,拆除扎场12处,暂扣牛羊185头,立案侦办131宗,开处罚单金额447800元。


包头分局


“双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包头分局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采用“四步工作法”推动“双清”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一是积极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为“双清”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迅速摸排。按照“双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事项,迅速行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共计出动车辆210余台次,出动人员690余人次。三是严厉打击。对摸排发现的问题严厉打击整改,拆除违建标识牌3块、违建帐篷1处,查处违规放牧、进入保护区核心区游玩、捕捉蝎子和存放固体废弃物等行为30余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1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四是加大宣传。辖区各管理站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语音播报、发放宣传单和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全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双清”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九峰山管理站执法人员对保护区违建标识牌进行拆除

白彦沟管理站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给村民讲解禁牧防火知识

五当召管理站执法人员对河槽周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


乌兰察布分局


“双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兰察布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做实“双清”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对各类非法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查处。执法人员在沟口搭建帐篷,昼夜蹲守,一旦发现违规放牧的违法行为,迅速开展行动,第一时间将林内、沟内散放的牲畜全部清理至沟口,由沟口负责围堵的护林员先行赶入围栏,再通知畜主到现场接受处罚。此外,辖区各管理站还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护林防火宣传单,结合破坏林地草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辖区民众自觉支持配合“双清”专项行动。



上高台管理站开展清山清林集中行动


截至目前,此次“双清”专项行动,保护区各地共计出动车辆570余车次、人员2700余人次,依法对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放牧等破坏自然资源、自然环境、保护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133起,收缴处罚金额45.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