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9-26 | 307 次浏览 | 分享到:

持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林草工作成就综述之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建立最严格制度,实行最严密法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十年来,林草系统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基础保障,严格保护管理林草资源,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10年来,全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总体稳中有升,保护成效明显。2021年,15头亚洲象北移南归,生动讲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故事。(云南省林草局供图)

  

一、构建保护管理体系,保护管理成效全面提高

  

经过十年探索完善,初步构建起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大幅提升了林草治理效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持续恢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

  

林长制全面推行。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建立了林长制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全国各级林长约120万人,其中省级林长421人。林长制的建立,压实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将原有的林草综合督查、检查考核整合为林长制督查考核,列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出台了林长制督查考核办法和工作方案。林长制实施纳入了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范围,首批奖励了林长制实施成效明显的4市、4县。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在规范“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中,充分肯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安徽、江西两省率先颁布林长制条例,将相关制度、政策、经验以立法形式固化,为林长制持续发力提供法治保障。江西首创“一长两员”管理体系,各地创新“一长多员”,资源管护实现网格化。辽宁、安徽、湖南等省开展督查激励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资金奖励、政策支持。

  

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建立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初步实现了以规划管地、以图管地。依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一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全面加强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国家和省级层面制定湿地分级分类管理、湿地名录等多项制度,初步形成了重要湿地、湿地类型保护地及保护小区管理体系。建立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沙区天然植被保护、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国家沙漠石漠公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重点地区沙化土地和沙区植被得到有效保护。

  

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统筹推进。通过制定重要栖息地名录、划建自然保护区等方式,防止规划和建设项目违法违规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将重要生态廊道和典型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范围,有效保护了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启动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编制形成国家植物园体系规划,国务院先后批准在北京、广州分别设立国家植物园和华南国家植物园,均已正式运行。目前,我国形成了由国家植物园、植物园、扩繁与迁地保护研究中心和种质资源库组成的野生植物迁地保护体系。

  

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成效明显。持续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拯救工程,对大熊猫、海南长臂猿、穿山甲、绿孔雀、朱鹮及苏铁、木兰科植物等30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行抢救性保护,其野外种群和人工繁育种群不断扩大。圈养大熊猫种群达到673只,野生大熊猫增加到1864只。朱鹮恢复到超过7000只,海南长臂猿增加到36只,白鹤恢复到5300余只。百山祖冷杉成功培育子代4000多株,漾濞槭已超过万株,白旗兜兰通过野外放归有200余株已成活并开花。在我国野外曾一度消失的普氏野马、麋鹿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华盖木、峨嵋含笑等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新建立了野外种群,且生存区域不断扩大。成功实施了大熊猫、朱鹮、林麝、黑叶猴、扬子鳄、普氏野马及崖柏、苏铁、兰科植物野化放归。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结果表明,全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总体稳中有升,65%的高等植物群落、74%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二、实行全面从严保护,保护管理措施持续升级

  

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形成刚性约束。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确定为约束性指标,并要求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湿地保护率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被纳入我国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划定和实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确保面积不减少、用途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

  

林木林地草地管理更加严格。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规范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严格控制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取消了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和木材运输许可管理,逐步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保护天然林。修订了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政策,推进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建立了公益林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大树移植,遏制“大树古树进城”,制定出台保护管理意见,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划定基本草原,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动天然草原休养生息和永续利用。

  

野生动植物禁贸禁食全面推行。全面停止犀牛角、虎骨及其制品贸易,全面禁止象牙及其制品商业性加工、销售和进口,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基本完成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和养殖户补偿工作,妥善解决了人工繁育有关蛇类、鹦鹉等出路问题,养殖户群体实现平稳转型。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分级分类管理保护,调整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野生植物名录,名录新增了517种(类)野生动物和300种(类)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达到980种8类、野生植物达到455种40类。

  

三、严格执法监管,资源监督管理能力有所提升

  

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整治林草资源破坏问题。推广应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平台等高新技术,采取卫星遥感与地面核实相结合、省级自查与国家抽查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初步形成了“省负总责、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覆盖全国范围的森林督查体系,构建了“天上看、地面查、网络传”的常态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体系,提高了发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全国通报等措施,有力推动了非法毁林毁草、占用林地草地湿地、破坏自然保护地以及违规用火等涉林草重点问题查处整改。

  

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涉林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和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国家和各地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网络野生动植物执法工作机制,最高检、最高法和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非法交易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建立了野生动植物义务监督员制度。积极参与“眼镜蛇行动”“雷鸟行动”等野生动物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与多个国家及国际组织建立合作机制,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走私、非法采伐等行为。

  

四、强化支撑体系,资源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

  

依法保护得到加强。颁布了湿地保护法,修订了森林法、草原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在组织制定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和修改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一批法规,制修订部门规章25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林草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明确了林草行政案件及涉林涉草违法行为分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持证上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规范林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林草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不断提高。

  

资源调查监测有所创新。顺应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的发展趋势,组织各地将林地和森林落实到山头地块,第一次建成了统一标准、统一时点、无缝拼接的全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其动态变化。在实施专项调查基础上,采取遥感与现地调查相结合、图斑与样地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创新开展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实现了以国土“三调”数据为统一底版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全覆盖监测。从过去每五年出一次监测结果到现在一年一度产出监测结果,全面查清林草湿沙资源本底,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为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资源科学精准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智慧管理平台建成使用。加快建设并扩大应用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形成总平台和五大类数据库。森林草原防火、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网络等业务系统已接入应用,资源动态管理、数据实时跟踪的精细化管理体系,以及“天上看、地面查、网络传”的闭环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五、加大灾害防控力度,生态安全风险有效控制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有效防控和减少各类林草灾害和生态安全问题。

  

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面增强。坚持防灭火一体化,不断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体系。派出工作组开展包片蹲点,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火源管理、防火巡护、监测预警、检查指导、宣传教育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防火项目。全国重点区域火情瞭望覆盖率达到85.6%,通信覆盖率达到80.8%。开展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和重点防火项目建设。开展森林雷击火防控技术攻关,在大兴安岭林区建成全覆盖的闪电定位探测网,定位监测雷电的频次、强度和位置,以便及时发现、及早处置雷击火。大兴安岭2022年入夏以来发生的多起雷击火,均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等制度。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分别稳定在0.9‰和3‰以下,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有害生物防治得到加强。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建立13个部门防控协作机制,对黄山、秦岭等重点区域实行联防联控,推行包片蹲点机制,实现松林小班精准化防治管理,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揭榜挂帅”科研攻关,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趋势有所放缓,2021年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12%、27.69%。重庆市、山东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黄山景区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泰山景区连续2年无疫情,威海市大发生态势得到扭转。针对美国白蛾、红火蚁等外来物种,实行关键区域重点防控,成功处置了2021年秋季美国白蛾局部成灾扰民事件。2021年全国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分别达1.51亿亩、2.06亿亩。

  

疫源疫病和沙尘暴灾害监测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优化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体系,强化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野鸟禽流感、野猪非洲猪瘟、岩羊小反刍兽疫等野生动物疫情。科学开展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防控沙尘暴灾害,北方沙尘天气明显减少,危害明显减轻。

  

推动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在14个省份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综合试点,实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定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妥善解决人兽冲突问题,既保护野生动物又维护受损群众利益。采取柔性干预措施,科学引导和处置云南亚洲象群北上南归,确保了人象平安。成功救助和放归黑龙江进村野生东北虎。象往北方、放虎归山事例,生动讲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故事,受到各方肯定和点赞。习近平主席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指出,云南大象的北上及返回之旅,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