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充分发挥“一证式”执法监管效能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8-15 | 4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效能。一是全面开展排污许可线上核查工作。按照双百任务目标要求,依托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做好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企业整改,做到执行报告提交率和审核率连续两年保持100%。二是推动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常态化、全覆盖。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排污许可检查内容和适用法条清单》,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要求,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上半年,包头市开展排污许可现场执法检查709家次,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716家次,完成全部552家持证企业2021年度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立案查处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件3件。